針對今日媒體有關『檢調查職棒簽賭 統一獅總教練呂文生捲入』之報導回應


發稿時間:101年2月15日(星期三) 發稿單位:競技運動處 聯絡人員:周科員德倫、戴科長琬琳 聯絡電話:02-8771860、02-87711862 新聞主題:針對今日媒體有關「檢調查職棒簽賭統一獅總教練呂文生捲入」之報導回應   針對今日媒體有關「檢調查職棒簽賭 統一獅總教練呂文生捲入」之報導,體委會表示,建置健全乾淨的職棒發展環境,是全民一致的共識,也是體委會、檢調與警政機關這兩年來的努力目標,相關的防制作為持續進行中,也完成了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修正,加重涉賭刑則。 依運彩條例第21條規定,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賽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結夥犯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體委會表示,決不容許非法介入職棒簽賭,如確有人涉案,應予嚴懲,決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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