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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為表彰及獎勵長期致力於臺南文化保存、傳承、發展及創新等方面具重大貢獻者。

凡從事臺南文化傳承,藝文創作,文化歷史研究,推動文化發展,使文化深入生活,或將臺南文化的深度和豐富元素賦予新時代意涵…等在相關領域對臺南文化特質之形塑維護,經持續性累積實踐而有重大貢獻之個人,為本獎表彰及獎勵對象。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叁、參選資格:
凡對臺南文化有重大貢獻之個人,不限設籍臺南市,經社會賢達或團體、機構推薦者。

肆、參選方式:
一、推薦參選:各機構、立案民間團體或具社會聲望之個人,均可主動推薦參選人,惟應徵得被推薦者簽署同意書。
二、提名參選:由遴選委員會本超然公正原則主動提名產生,需徵得被推薦者簽署同意書。
三、繳交資料:(各備妥1式5份)
1.參選資料表。
2.相關佐證資料,如參選人優良具體事實、具代表性著作、影音光碟等。

伍、獎項:每年舉辦1次,受獎人以1至2名為原則。

陸、獎勵:頒予每位得獎人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以及得獎證書和獎座。

柒、遴選方式:
一、 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由承辦單位聘請各領域具有資望之社會賢達和學者專家組成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工作。
二、 遴選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如遴選委員或其配偶或五等親等以內之親屬為此獎候選人時,於遴選時應行迴避,並不得參與同年度獎項參選。
三、遴選時,過程不公開,但內容經詳加記錄。
四、遴選結果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tnc.gov.tw)

捌、受理徵選期間:
民國101年即日起至4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玖、頒獎:
得獎名單於決選後公布,頒獎典禮定於每年10月份舉行,確定日期和地點另行公布。

拾、收件:
請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史研究科」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5樓(新營文化中心內)
(請註明參加「臺南文化獎」徵選)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取消參選資格。如已得獎並領取獎金者,撤銷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
二、參選者須尊重本徵選簡章,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三、本簡章及報名表請逕自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nc.gov.tw)。或洽詢文史研究科TEL:06-6324-453四、本簡章內容若有未盡事宜,另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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