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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工局呼籲勞資雙方攜手共創雙贏局面


去年(100年)全球景氣不穩定,國內經濟亦上下波動,多數企業受訂單變化或市場需求增減難測等影響,以致勞動市場就業情形不定。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指出,各行各業在景氣不穩定的情況下,多以調整工作時間等方式因應市場需求,造成許多勞工超時工作或部分雇主以責任制為名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等爭議案件增加。100年1月至12月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受理勞工申訴案件數共計1,732件,較99年全年度1,624件,申訴量增加108件,成長近6.65%。

臺北市100年度申訴案件中,依行業別分析,以「社會及個人服務業」486件,佔28.06%高居首位,其次依序為「工商服務業」391件,佔22.58%,「批發零售餐飲業」383件,佔22.11%,「運輸倉儲通信業」129件,佔7.45%,「製造業」115件,佔6.64%,「金融保險不動產業」93件,佔5.37%,「營造業」69件,佔3.98%,「公共行政業」50件,佔2.89%,「水電燃氣業」16件,佔0.92%。

另依申訴內容分析,則以「工資(欠薪及未給付加班費等)」914件,佔52.77%,為最大宗,其次依序為「工時(超時工作及休息、休假等)」383件,佔22.11%,「僱用管理(資遣及離職預告解僱等)」200件,佔11.55%,「綜合問題(工作規則及勞資會議等)」134件,佔7.74%,「保障與褔利(職災補償及安全衛生設施等)」71件,佔4.10%,「勞工保險」25件,佔1.44%,「就業服務」5件,佔0.29%。

勞動檢查處表示,統計96年至100年最近5年之申訴案件數,依行業別分析,批發零售餐飲業96年至98年連續3年居首位,99年退居次位,100年退至第三位,顯見該業別雇主對落實勞動權益保障已逐漸重視;然社會及個人服務業96年至98年原居次位或第三位,99年及100年已連續2年躍升首位,顯見該業別雇主對勞動權益保障之重視仍有待加強與提昇。另申訴內容則以欠薪及未給付加班費等申訴案連5年居首位,以100年為例,加班費申訴大幅增加,顯示經濟面大環境好轉,勞資爭議衝突轉成雇主要求責任制或不願依法給付加班費。

局長強調,雇主除依法給付勞工工資外,亦應符合勞動基準法之工時規定,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兩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另雇主應徵得勞工同意並於不損及勞工健康及福祉前提下,才可要求勞工加班,每日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且須依法給付加班費。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局長並指示勞動檢查處加強不定期實施各行業勞動條件檢查,以降低勞資糾紛增進勞資和諧,對於違法雇主,勞工局將依法處理。局長呼籲臺北市事業單位應依法令規定給付勞工薪資,勿存有僥倖心態。

局長進一步說明,現行基本工資自101年1月1日起已調整為每月新台幣18,780元,每小時103元,另延時工資或國定假日出勤加給工資之計算,亦應照上述標準加給,雇主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工資給付規定,勞工如有任何權益受損情事,可撥打市府1999市民熱線電話或勞動檢查處申訴電話:(02)25969998,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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